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3 17:47:32 作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E00074W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陈忠晓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50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22-02-22 证书有效期: 2022-02-22 至 2027-02-21
住           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等建设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承担全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拟定“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架构与发展规划,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对相关部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工作的考核评价;(三)拟订全区“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的规划、督促检查,承担相关统筹、设计、组织实施、结果评价、日常运行及综合运维保障工作;(四)承担全区信息化工作,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调推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五)承担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建设;(六)协调通信基础设施(通信管道、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多功能杆等)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维管理;(七)拟订党政机关内、外网络的规划,承担相关建设和管理工作;(八)拟订全区智慧城市大数据管理规定和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公共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构建全区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等;(九)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暂无变更记录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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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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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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