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17:16 作者:广州市民政局 来源: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100MB2D131655
单 位 名 称: 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庄良佑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2178.9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9-06-25 证书有效期: 2019-06-25 至 2024-06-24
住           所: 广州市黄埔区果园五路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行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区除外);指导协调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部门做好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指导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协助司法部门依法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片区督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热线接听、线索排查、转介工作;协助指导、帮助和监督困境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
举 办 单 位: 广州市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广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法定代表人 陈敏珊 庄良佑 2021-12-02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行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区除外);指导协调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部门做好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指导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协助司法部门依法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依法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行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区除外);指导协调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部门做好区内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指导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协助司法部门依法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片区督导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热线接听、线索排查、转介工作;协助指导、帮助和监督困境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职责。 2021-09-01
3 法定代表人 陈宪辉 陈敏珊 2021-06-04
4 开办资金 1187.32 2178.90 2021-03-16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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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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