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3:05 作者: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惠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323G18879750C
单 位 名 称: 惠东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许明如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5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3-03-14 证书有效期: 2021-07-09 至 2026-07-08
住           所: 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15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事务性工作。2.负责组织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衔接工作。3.负责核发营业性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补(换)证、注销、过户、日常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检查、车辆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省际和市际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货运站场、直通港澳道路旅客运输、驾校、机动车维修等事务性工作。5.承担国家规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直通港澳货物运输服务业工作。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及安全生产实施巡查工作。7.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工作。8.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含道路运输行业防恐)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事故。9.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统计分析,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和运营补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的申报、发放和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事务性、技术工作。10.承担春节等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和重要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含防台风)等指令性道路旅客、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工作。11.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维稳、信访、投诉、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1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举 办 单 位: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登记管理机关: 惠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惠东县交通管理总站 惠东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1-08-16
2 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8-16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进行年度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规费缴纳、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检测的审验。 1.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事务性工作。2.负责组织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衔接工作。3.负责核发营业性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补(换)证、注销、过户、日常经营行为以及安全生产检查、车辆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4.承担省际和市际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货运站场、直通港澳道路旅客运输、驾校、机动车维修等事务性工作。5.承担国家规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直通港澳货物运输服务业工作。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及安全生产实施巡查工作。7.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工作。8.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含道路运输行业防恐)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事故。9.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统计分析,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和运营补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补助资金的申报、发放和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事务性、技术工作。10.承担春节等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和重要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含防台风)等指令性道路旅客、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工作。11.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维稳、信访、投诉、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1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2021-08-16
4 法定代表人 李彬福 许明如 2016-06-06
5 举办单位 惠东县交通局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13-04-01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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