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QQ:6440775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3:45 作者:鹤山市民政局 来源: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 |||
---|---|---|---|
▶基本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784456136336N | ||
单 位 名 称: | 鹤山市救助管理站(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
单 位 状 态: | 正常 | 法定代表人: | 罗杨忠 |
经 费 来 源: | 财政补助一类 | 开 办 资 金: | ¥4.6万元 |
设立登记时间: | 2005-04-20 | 证书有效期: | 2021-05-10 至 2026-05-09 |
住 所: | 鹤山市桃源镇高珠岗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安排受助人员生活;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受助人员的站内管理工作。 | ||
举 办 单 位: | 鹤山市民政局 | ||
登记管理机关: | 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
序号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变更时间 |
1 | 名称 | 鹤山市救助管理站 | 鹤山市救助管理站(鹤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2021-08-13 |
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对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系人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进行救助。负责登记、询问、甄别被救助人员;安排被救助人员生活及其家庭联系;管理被救助人员物品;掌握救助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等工作。 |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管理;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保护,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安排受助人员生活;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受助人员的站内管理工作。 | 2021-08-13 |
3 | 法定代表人 | 刘世宇 | 罗杨忠 | 2014-06-12 |
▶信用信息 |
序号 | 披露内容 | 披露机构 | 披露时间 | 备注 |
暂无信用记录 |
联系人:舒工
手机:13726017833
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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