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2022-08-17 21:47:05 作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来源: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0457115107N
单 位 名 称: 广东省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胡雪敏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0-12-19 证书有效期: 2021-04-15 至 2026-04-14
住           所: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拟订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和编制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承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指令性监测任务;负责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和管理;受属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污染源与执法监测工作,为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污染源监测等技术监督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配合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开展对清远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清远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举 办 单 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 广东省清远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07-20
2 举办单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07-20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拟定本辖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管理、编制全市环境监网络,按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源调查及大气、水质、噪声等功能区划分与管理要求,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等技术监督工作;编写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发布有关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工作等。 组织开展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拟订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和编制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承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指令性监测任务;负责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和管理;受属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污染源与执法监测工作,为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污染源监测等技术监督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配合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开展对清远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清远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021-07-20
4 举办单位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19-10-29
5 住所 清远市清城区凤鸣路环保大厦三层至八层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8号 2017-01-16
6 名称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清远市机动车环境管理中心)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 2017-01-10
7 法定代表人 吴昕 胡雪敏 2016-04-20
8 名称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 清远市环境监测站(清远市机动车环境管理中心) 2016-04-19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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