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22-08-17 22:40:26 作者: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宣传部 来源: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700773053243X
单 位 名 称: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何志斌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二类 开 办 资 金: ¥705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5-03-29 证书有效期: 2021-04-22 至 2026-04-21
住           所: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落实广播电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台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台事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筹划、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统一规划并管理台宣传业务、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的策划、制作、编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负责运营和管理广播电视各频道频率和自办的新媒体客户端,以及举办大型活动;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台干部人事实行统一管理;承担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委员会宣传部
登记管理机关: 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办好本台各个自办频率、频道,做好各类新闻、专题、文艺节目的采制、播出工作;做好本台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和发射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开拓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开展经营创收;对各市、区广播电视台的业务进行指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落实广播电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台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台事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筹划、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统一规划并管理台宣传业务、广播电视节目(项目)的策划、制作、编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负责运营和管理广播电视各频道频率和自办的新媒体客户端,以及举办大型活动;开展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做好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台干部人事实行统一管理;承担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04-30
2 开办资金 12472.0 7050.00 2021-04-30
3 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 财政补助二类 2020-08-13
4 住所 江门市建设二路五福五街六座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 2015-05-13
5 名称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江门广播电视台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2015-05-0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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