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2:45:35 作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来源:汕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500455942256C
单 位 名 称: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肖亮洪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635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0-12-18 证书有效期: 2021-04-22 至 2026-04-21
住           所: 汕头市泰山路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汕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指令性监测任务;受属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污染源与执法监测工作,为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跨区域(流域、海域)非常规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监测,开展跨区域(流域、海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开展粤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韩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粤东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与分析研判工作;对汕头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举 办 单 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登记管理机关: 汕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粤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04-15
2 举办单位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04-15
3 开办资金 3673.0 6354.00 2021-04-15
4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拟订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土壤肥料环保监测工作,协助机动车尾气抽检和复检工作;指导、协助区(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承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汕头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承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指令性监测任务;受属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开展污染源与执法监测工作,为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承担跨区域(流域、海域)非常规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监测,开展跨区域(流域、海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开展粤东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韩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粤东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调查与分析研判工作;对汕头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021-04-15
5 开办资金 6766.0 3673.00 2020-03-16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区环境质量监测,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资料 拟订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土壤肥料环保监测工作,协助机动车尾气抽检和复检工作;指导、协助区(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承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10-25
7 开办资金 4002.0 6766.00 2019-10-25
8 举办单位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2019-10-25
9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19-10-2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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