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8-17 22:51:39 作者: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MB2D716483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刘克新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补助 开 办 资 金: ¥1680.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20-08-28 证书有效期: 2020-08-28 至 2025-08-27
住           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光源五路)9号宝新科技园4号楼9层901房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预防、保健和中医药相关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和名中医师承等项目、建设中医药传承体系;中医药文化基地和科普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国际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开展中医药防治重点传染病的研究;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民间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开展中药材鉴定、中药检测、中药制剂研发、中药药理毒理检测、中药质量研究以及中药提取等中药质量保障研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剂筛选评价工作;开展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中医药优势病种防治技术、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中医药国内及国际组织标准的示范研究,构建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体系。
举 办 单 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和名中医师承等项目、建设中医药传承体系;中医药文化基地和科普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国际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开展中医药防治重点传染病的研究;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民间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开展中药材鉴定、中药检测、中药制剂研发、中药药理毒理检测、中药质量研究以及中药提取等中药质量保障研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剂筛选评价工作;开展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中医药优势病种防治技术、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中医药国内及国际组织标准的示范研究,构建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体系。 本单位的宗旨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预防、保健和中医药相关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和名中医师承等项目、建设中医药传承体系;中医药文化基地和科普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开展国际中医药人才的资格互认工作;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开展中医药防治重点传染病的研究;开展以经典复方、中医经方、民间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研发创新;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有关部门提供科技咨询;开展中药材鉴定、中药检测、中药制剂研发、中药药理毒理检测、中药质量研究以及中药提取等中药质量保障研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剂筛选评价工作;开展国内外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学术活动;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中医药优势病种防治技术、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中医药国内及国际组织标准的示范研究,构建中医药国内、国际标准体系。 2021-03-25
2 法定代表人 李涛 刘克新 2021-03-25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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