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0:06 作者: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6326448649T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
单 位 状 态: 证书废止 法定代表人: 何振彬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7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5-01-12 证书有效期: 2016-09-06 至 2021-09-05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大楼五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事业的主导责任,更好地落实国家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宗旨,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夯实政府投入和宏观调控的高效性,能使政府的投入落到实处。业务范围:(一)参与制定社区健康服务体系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各种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建设标准、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全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发展计划、基本管理制度、年度预算、财政资金分配方案、运营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等,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规范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控制成本费用,提出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医保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管。(四)组织对全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绩效考核,加强对机构的行业管理。(五)制定全区社区健康服务人才引进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健康服务人才准入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六)探索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和后勤保障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和后勤保障招标采购的一体化管理。监管并审核各街道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重大项目及设备购置计划。(七)负责全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信息的性质,分层次向有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发布。(八)开展全区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制定年度和季度报表,为区卫计局决策提供依据。
举 办 单 位: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举办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02-05
2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116号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楼501、502、503、504房。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大楼五楼 2019-03-18
3 开办资金 200.0 74.00 2019-03-1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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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60-86320799 8669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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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乌石村莲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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