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3:20 作者: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河源市源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602007260630G
单 位 名 称: 河源市源城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廖小波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484.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7-05-12 证书有效期: 2022-07-19 至 2027-07-18
住           所: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1路10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我区林业发展服务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助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协助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3.协助开展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4.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预报及相关防治服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林木病虫害检疫工作。协助发放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验证书。5.负责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对林业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宣传工作。
举 办 单 位: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
登记管理机关: 河源市源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林业局 河源市源城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01-14
2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1-14
3 法定代表人 袁瑞林 廖小波 2021-01-14
4 住所 河源市源城区南堤路3号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1路106号 2021-01-14
5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我区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站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编制全区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调处山林纠纷,参与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区级林业事业经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的管理;负责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省、市对林业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宣传工作;负责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负责林地用途管理制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健全林地地籍管理制度,负责林权证的发证工作;管理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对镇(场)、办事处林业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我区林业发展服务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助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协助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3.协助开展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4.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预报及相关防治服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林木病虫害检疫工作。协助发放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验证书。5.负责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对林业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宣传工作。 2021-01-14
6 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林业局 河源市源城区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01-14
7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1-14
8 法定代表人 袁瑞林 廖小波 2021-01-14
9 住所 河源市源城区南堤路3号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1路106号 2021-01-14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我区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技术推广站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编制全区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调处山林纠纷,参与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负责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区级林业事业经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的管理;负责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省、市对林业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宣传工作;负责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负责林地用途管理制和征占用林地审核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健全林地地籍管理制度,负责林权证的发证工作;管理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对镇(场)、办事处林业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及林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我区林业发展服务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2.协助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协助开展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3.协助开展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4.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预报及相关防治服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协助做好林木病虫害检疫工作。协助发放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验证书。5.负责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对林业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林业宣传工作。 2021-01-14
11 开办资金 50.0 1484.00 2018-04-28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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