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2-08-17 23:03:43 作者: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513G185164827
单 位 名 称: 汕头市潮阳区福利院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肖锋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161.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5-03-11 证书有效期: 2021-05-07 至 2026-05-06
住           所: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民安路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社会上“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或托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对象的收养任务;承担孤儿、弃婴、残童的收养工作;开展社会老人寄养,为寄养老人、孤儿、弃婴、残童等提供助养、生活照料、治疗康复等服务;为孤老荣残军人提供供养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 办 单 位: 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汕头市潮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内孤寡烈属老人收养,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承担社会上“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或托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对象的收养任务;承担孤儿、弃婴、残童的收养工作;开展社会老人寄养,为寄养老人、孤儿、弃婴、残童等提供助养、生活照料、治疗康复等服务;为孤老荣残军人提供供养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01-13
2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1-13
3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内孤寡烈属老人收养,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承担社会上“三无”(无法定赡养人或托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对象的收养任务;承担孤儿、弃婴、残童的收养工作;开展社会老人寄养,为寄养老人、孤儿、弃婴、残童等提供助养、生活照料、治疗康复等服务;为孤老荣残军人提供供养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01-13
4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财政补助一类 2021-01-13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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