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2-08-21 22:38:33 作者: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1802778339902F
单 位 名 称: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清城区管理部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易晓蓉
经 费 来 源: 财政补助一类 开 办 资 金: ¥3.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06-04-21 证书有效期: 2021-08-05 至 2026-08-04
住           所: 清城区东城澜水j24号清城区财政局办公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规,承担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 承担编制、执行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报告执行情况。3.承办全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清退、核算并进行监督。4.拟定全区住房公积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5.建立健全全区政策性个人抵押贷款制度关组织实施。6.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举 办 单 位: 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退款及贷款业务。 1.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规,承担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2 承担编制、执行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报告执行情况。3.承办全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清退、核算并进行监督。4.拟定全区住房公积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5.建立健全全区政策性个人抵押贷款制度关组织实施。6.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08-22
2 法定代表人 黎力 易晓蓉 2013-11-21
3 法定代表人 黄翠珊 黎力 2013-01-17
4 举办单位 区财政局 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2013-01-17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暂无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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