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17 20:44:53 作者: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信息
▶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40300311848623Q
单 位 名 称: 深圳市龙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单 位 状 态: 正常 法定代表人: 林福龙
经 费 来 源: 财政核拨 开 办 资 金: ¥45.0万元
设立登记时间: 2014-07-21 证书有效期: 2021-10-14 至 2026-10-13
住           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0号观湖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三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工作。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政法网络、政法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和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及区委政法委机关信息化系统的运作、维护。推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完善运作。承担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和链接聚合社会力量按照职责权限协同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协助开展见义勇为相关工作。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举 办 单 位: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登记管理机关: 深圳市龙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变更情况(2013年起)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变更时间
1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综治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2022-04-25
2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业务范围:统筹指导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运作;实现综治信息系统、视联网一体化运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协调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用;推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运作;推进建立综治信息系统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对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等机制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宗旨: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工作。业务范围:负责全区政法网络、政法业务协同信息平台和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及区委政法委机关信息化系统的运作、维护。推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完善运作。承担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和链接聚合社会力量按照职责权限协同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协助开展见义勇为相关工作。完成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04-25
3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法治服务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综治中心 2019-06-26
4 法定代表人 刘建林 林福龙 2019-06-26
5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观湖文体中心一楼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0号观湖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三楼 2019-06-26
6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龙华区提供信访维稳和法律援助服务。业务范围: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组织调处事权在区级部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调处跨办事处、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调处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拟办、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宗旨: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业务范围:统筹指导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和规范化运作;实现综治信息系统、视联网一体化运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协调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运用;推动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运作;推进建立综治信息系统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对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等机制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06-26
7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街道观澜世纪广场沿河路观澜文体中心一楼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观湖文体中心一楼 2017-12-25
8 名称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深圳市龙华新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法治服务中心 2017-03-10
9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龙华新区提供信访维稳和法律援助服务。业务范围: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组织调处事权在区级部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调处跨办事处、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拟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宗旨:为龙华区提供信访维稳和法律援助服务。业务范围:统一受理、分流、督办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组织调处事权在区级部门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调处跨办事处、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组织调处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拟办、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协助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03-10
10 举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03-10

▶信用信息
序号 披露内容 披露机构 披露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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